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充电设施作为其能源补给保障,受到多方关注。北京充电设施建设自2009年在全国率先起步,其发展水平长期保持全国城市前列,但近年来发展速度放缓。本文通过对上海、深圳两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经验研究,提出促进北京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建议。
PART ONE 上海、深圳经验分析
(一)上海——精细化管理
精准施策重执行。自用桩方面,上海更加注重配建要求及落地执行,将确认用户具备自用桩安装条件(或具有其他充电条件)作为车企销售新能源车的前提,自用桩随车配建比达64%。公用桩方面,上海将充电桩配建与联网监测作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承诺事项及质量信誉评价指标之一,且定期抽查考核。
平台精细化管理。上海建立了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由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维。该平台作为政府主导的监管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全市公用及专用桩接入,具备电桩数据互联互通、站点动态实时跟踪上报、运营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且平台与桩企之间建立了互利共赢的市场化合作模式,APP可实现对接入充电桩的启停充电服务,为桩企导流推广并共享充电服务费收益。目前平台平均月活跃用户约4万人,2023年提供充电服务占全市近7成。
图1 上海市平台接入充换电设施情况
图片来源:上海市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
加强行业自律。上海市交通委指导设立了上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企业联盟,由能源供应企业、充电设施生产企业、充电运营服务企业、充电技术研发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目前联盟秘书处职责由平台具体承担。在联盟和平台组织下,充电桩企业形成共识,不搞“价格战”,充电服务费在0.55元/度左右,市场环境相对稳定。
(二)深圳——前沿技术引领,创新驱动发展
建成全球首个“电力储充放一张网”。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深圳市国资委全资设立的直管企业)联合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建设,目前已接入全市26.1万个充电桩、47座超充站、5100个5G储能基站、6000个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1200个光伏站、15个储能示范站、13个V2G(车网互动)等,并与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协同,实现分布式资源可观、可测、可控,精准动态调控。
成立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截至2024年3月,接入运营商45家,接入容量超250万千瓦。以一户家庭报装容量6千瓦来算,相当于可满足40万个家庭的用电需求。2023年,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累计开展33次负荷精准响应,实时可调节能力超50万千瓦。2023年以来深圳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以虚拟电厂管理中心为牵引,推动车网互动产业发展。
图2 深圳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云平台
图片来源:深圳特区报
打造“超充之城”。书记、市长亲自动员部署,要求各区强化超充站建设所需土地和电力资源保障。率先发布超充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地方标准,以标准引领超充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4月,深圳市已累计建成超充站362座,站、桩数量均已超过传统加油站站、枪数量。
图3 深圳市超充站
图片来源: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加快电网建设,强化绿电供给。2023年南方电网公司加大对深圳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完成投资100亿元,新改扩建22座变电站,每百平方公里变电站数量达15座,均创近十年来新高。强化绿电供给,成立全国首个获政府授权的绿电绿证服务中心,2023年购买绿电电量达5.9亿千瓦时,环境溢价金额超1600万元,在全省率先布局绿电零碳充电站。
PART TWO 有关建议
目前,北京市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和运营服务能力均居全国前列,但精细化管理、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力度方面,仍有待加强。为加快“双碳”目标实现,支撑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打造人民满意的北京充电效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油改电”促进力度。结合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创新“油改电”支持政策,提高置换补贴标准,发放专项消费券,推进全油车家庭汽车“油改电”,促进个人用车电动化。加快推进具备“油改电”条件的市属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环卫车、物流配送车辆、机场场内车辆、公务用车基本实现电动化。
(二)加快推动“超充全域成网”。制定超充站建设专项布局规划,支持电网企业制定超充供电保障专项规划和投资项目计划,优先在五环内推动建设超、快结合公共充电站,适度超前布局超充网络,实现“超充/加油比>1:1”,打造“2公里超充圈”。
(三)打造充电设施产业“零碳”生态。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加快建设,引导绿电消纳。发挥车网互动在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的技术优势,开展车网互动试点应用,探索车网互动商业模式。依托“光储充一体+绿电消纳+车网互动”模式,建立产业“零碳”生态,实现能源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政府部门指导支持,整合优化充电桩服务平台,强化统筹支持和资源导入,建立赋能桩企、链接用户的利益分享机制,不断提升平台自我“造血”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推动充电桩服务平台与电力、电动汽车、停车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促进多网融合。
(五)精细化管理考核服务。建立以企业规模、专业团队等为条件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准入管理机制,并实行承诺公示制,形成充电桩企业目录。建立以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的企业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与政府支持挂钩,倒逼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作 者
李桂丽,中级经济师,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研究
鲁 楠,高级经济师、咨询工程师(投资),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研究